01 案情介紹
近期,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某公司經調查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:粉塵無組織排放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,破碎、篩分、輸送、卸料及存儲過程未按環評要求采取密閉、遮蓋、清掃、灑水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,運輸道路未采取灑水措施降塵抑塵,實施了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、密閉、遮蓋、清掃、灑水等措施控制、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違法行為。
02 查處情況
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八條“鋼鐵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藥、礦產開采等企業,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,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,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。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、圍擋、遮蓋、清掃、灑水等措施,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、傳輸、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"的規定。克州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作出74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03 動態監測,智能預警
以上案例中的企業在破碎、篩分、輸送等環節中缺乏有效的粉塵監控與治理手段,往往會因此造成粉塵無組織排放的情況。若企業能配備像YR-GCG1000粉塵濃度測量儀這樣的高精度監測設備,便可實現粉塵濃度的實時動態監測。該儀器采用激光散射原理并結合防衰減技術,能夠精準測量粉塵質量濃度,并以數碼管屏直觀顯示數據,幫助企業第一時間掌握排放情況。通過實時數據反饋,管理者可及時調整灑水、密閉等抑塵措施,從而避免因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面臨法律風險,真正實現“精細化管理"的環保要求。
此外,YR-GCG1000粉塵濃度測量儀還具備4-20mA標準電流信號輸出和繼電器控制功能,可連接風機、電磁閥等治理設備。一旦監測到粉塵濃度超標,設備能自動啟動降塵裝置,實現“監測—報警—治理"一體化聯動。本案中涉事企業因運輸道路未灑水抑塵而受罰,若采用本產品,不僅可實現對粉塵的無組織排放進行全過程控制,還能通過遠程信號傳輸功能,方便環境監管部門實時核查治理效果。安裝簡便、維護簡單的特點也特別適合礦產、建材等企業的現場應用,既提升環保合規水平,也為企業降本增效提供技術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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